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8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 30 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22 日下午 3:00 起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下午 3:00 止,其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2 日下午 3:00,结
束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4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4、《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 6、《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政策的议案》;
议案 12、《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议案 13、《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
告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 案 1 、 议 案 3 至 议 案 13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3 月 30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专项公告等;议案 2 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10、议案 12、议案 13 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议案 6、议案 7、议案 9、议案 12、议案 1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政策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
1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18 年 4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
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
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
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
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1。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
自理。
5、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范仁平、马丽花
电话:0951-5673796;5070380
传真:0951-5673796
6、《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回执》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
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 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2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股权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限售流通股 股,现全
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出席宁夏青龙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
表决指示的提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政策的议案》;
12.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1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提案进行了选择,以总提案授权指示为准。
3、单位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有效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回 执
截止2018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 持
有“青龙管业”(00245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