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公司股权361,048,878 股,占公司截止 2009 年 3 月31 日总股本的 40.34 %)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解冻历史明细单》,其持有的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寿光市支行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 90,000,000 股(占公司截止 2009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的10.05%)已于2009 年4 月 15 日全部解冻。至此,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解冻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09-04-21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