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开泰国药)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
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叶开泰国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再次认定,
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1742000075
发证日期:2017年11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叶开泰国药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
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叶开泰国药再次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即2017年至2019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叶开泰国药2017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进行纳税
申报及预缴,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7年度及2018年的相关
财务数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