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12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完成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2016年11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1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20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00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9日收到股份认购款1,520.00万元,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账号为5329 0405 2010 166,并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16)第5467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7】523号《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增股份于2017年2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账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
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12)规定的用途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用于补充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营运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研发投入及日常经营所需等。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医疗器件和光学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流动资金支出为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5,220,008.65元,资金剩余0.00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项目 | 金额(万元)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5,2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0,008.65 |
二、募集资金使用 | 15,220,008.65 |
其中:1、原材料采购款 | 15,220,008.65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认缴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相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时披露《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且已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