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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我公司”)对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完成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2016年11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1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20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00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9日收到股份认购款1,520.00万元,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账号为5329 0405 2010 166,并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16)第5467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7】523号《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增股份于2017年2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账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12)规定的用途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用于补充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营运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研发投入及日常经营所需等。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医疗器件和光学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流动资金支出为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5,220,008.65元,资金剩余

0.00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项目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15,200,000.00
减:发行费用-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0,008.65
二、募集资金使用15,220,008.65
其中:1、原材料采购款15,220,008.65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00

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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