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12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2日以当面送达等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辜长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
本年度其他收益增加102,815.60元,营业外收入减少102,815.60元。
(3)根据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将发生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处置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调减144,049.45元,营业外支出调减144,049.45元;2016年度无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案文件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