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8-00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以
下简称“《会计准则 42 号》”),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16 号》”),
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
行。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
调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 2017 年施行的《会计准则 42 号》和
《会计准则 16 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
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
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规定。《会计准则 42 号》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
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将按
照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 42 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
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将按照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
发布的《会计准则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按照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会计准则 42 号》、《会计准则 16 号》
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公
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具体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项目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营业外收入 -6,876,386.18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
项目重分类至至“其他收 其他收益 6,876,386.18
益”项目。
(2)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 资产处置收益 -10,790.68 10,852.26
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列示
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
营业外收入 0 -10,852.26
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
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外支出 -10,790.68
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 持续经营利润 745,820,319.26 1,073,256,393.74
“持续经营利润”和“终
止经营利润”。比较数据相 终止经营利润 0
应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