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8-00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
固定资产、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5980 万元。2017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3610.20 万元。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勇、
程科、戚思胤、黄志勇、庄坚毅依法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存在关联关系
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别 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额
佛山市国星光电
20000 1,351.72 9458.83
向关联人采 股份有限公司 参照市场价
购买原材料
购原材料 广东风华高新科 格
1100 256.70 683.79
技股份有限公司
佑昌灯光器材有
600 51.95 170.60
限公司
杭州时代照明电
200 18.73 161.30
器有限公司
小计 21900 1,679.1 10474.52
广东省中科宏微
半导体设备有限 100 46.69
参照市场价
向关联人采 公司 购买固定资产
格
购固定资产 广东省电子技术
研究所
小计 400 46.69
佑昌灯光器材有
3600 653.36 2917.91
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 佑昌(杭州)照 参照市场价
销售产品 30 6.45
售产品、商 明电器有限公司 格
品 佑昌电器(中国)
50 0.36 27.89
有限公司
小计 3680 653.72 2952.25
(三)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差异 及索引
业务比例
(%)
(%)
佛山市国星光电
9458.83 20000 4.18% -52.71%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风华高新科
683.79 900 0.30% -24.02% 2017 年 3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月 30 日,
佑昌灯光器材有
170.60 200 0.08% -14.7% 公告编
限公司 购买原
号:
向关联人采 杭州时代照明电 材料
161.30 300 0.07% -46.23% 2017-010
购原材料、 器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佑昌电器(中国)
2.57 600 0.00% -99.57%
有限公司
广东华粤宝新能
93.34 0 0.04% - 不适用
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科宏微 2017 年 3
购买固
半导体设备有限 46.69 200 0.83% -76.66% 月 30 日,
定资产
公司 公告编
号:
2017-010
广东华晟数据固
40.00 0 0.71% - 不适用
态存储有限公司
小计 10657.12 22200 6.21% -51.99%
佑昌灯光器材有 0.77%
2917.91 3000 -2.74%
限公司
2017 年 3
佑昌(杭州)照 0.00%
6.45 50 -87.10% 月 30 日,
明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产
公告编
向关联人销 佑昌电器(中国) 品 0.01%
27.89 50 -44.22% 号:
售产品、商 有限公司
2017-010
品 佛山市国星光电 0.00%
0.55 50 -98.90%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晟光电科 0.00%
0.28 0 - 不适用
技有限公司
小计 2953.08 3150 0.78% -6.25%
公司在计划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当时
的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原因,公司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
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很小。
经核查,公司在计划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
基于当时的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符合公
用)
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非公司主观故意所致,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勇,注册资
本:47575.17 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 显
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
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
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2017 年末,其总资产 62.70 亿元,净资产 31.59 亿元,营业收
入 34.73 亿元,净利润 3.59 亿元。
(2)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广军,注
册资本:89523.31 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
电子工业城;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
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
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字[1999]381 号文
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
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
2017 年末,其总资产 63.77 亿元,净资产 45.11 亿元,营业收入
33.55 亿元,净利润 2.08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摘取自风华高科
2017 年度业绩快报)。
(3)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
200 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 1 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4001-06 室,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光源产品,灯具,电光设备等
进出口业务, 提供照明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
2017 年末,其总资产 13.13 亿港元,净资产 9.55 亿港元,营业
收入 1.34 亿港元,净利润 1.47 亿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
本:5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兴路,经
营范围:生产、组装灯光器材、建筑电器及配套器材、开发新产品、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咨询和售后服务。
2017 年末,其总资产 4581 万元,净资产 4349 万元,营业收入
905 万元,净利润 -1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
本:3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566 号
11 幢,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金属卤化物等及配套件。
2017 年末,其总资产 4637 万元,净资产 4139 万元,营业收入
3650 万元,净利润-48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
册资本:12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566
号,经营范围:生产制造电光源产品、灯具、光源器材、日用照明玻
璃、照明电器设备、金属压铸件等。
2017 年末,其总资产 25058 万元,净资产 23188 万元,营业收
入 1772 万元,净利润 10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广东省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湘华,
注册资本:10665.24 万元,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
城开源大道 11 号 A4 栋首层,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
2017 年末,其总资产 8407.35 万元,净资产 7060.49 万元,营业
收入 312.22 万元,净利润-679.7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杨成胡,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61-65 号,经营范围:
通信网络设备及终端产品、智能交通设备、仪器仪表、图像处理设备、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监控、
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仪器设备
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 年末,其总资产 6067.43 万元,净资产 3855.09 万元,营业
收入 4157.30 万元,净利润 197.0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省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并且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
合作伙伴关系,均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
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执行市场价格时,
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
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从而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
保证原材料供应,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2、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何勇、庄坚毅、程科、戚思胤、黄志勇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
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双方发挥协同效应。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
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
3、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将在董事会通过后进行披露,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因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因此本公司与其关联交易也需要获得佛山市国星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
(或)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方能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