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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监事会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和有关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
勉履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不断
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监事列席现场董事会会
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应会 5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通过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17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应会 5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7 年 6 月 28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应会 5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与广
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监事梁月仪因
出差请假,委托监事叶正鸿代为投票。5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
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主持,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7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应会 5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审议通过《2017 年
第三季度报告》。
       6、2017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关联监事梁越斐依法回避表决,其余 4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
作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
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二、监事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2 次),现场董
事会会议(2 次),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定期财务报告
等重大事项的决议过程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与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
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现场董事
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的一年里认
真谨慎,勤勉尽责,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工作负责,能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
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各定期报
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
事务所对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重大出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国轩
高科股票 8,770,400 股,并转让公司持有的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38%股权。监事会认为上述资产出售事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交易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 2017 年度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存
在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审
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5、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于 2017 年持续
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加以整改,保证了公司各项业
务的正常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
的、完整的、有效的,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6、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
的合法利益,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
发展。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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