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
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郑卫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的集中统筹
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海支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
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