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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怀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
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17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
其中现场出席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6 次。2017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
行认真审阅,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表决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17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6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份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在兵器装
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专门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公司
的经营状况和“高洁净项目”建设一直是我所关注的,针对项目的达产达纲目标,我也
从专业角度给公司提出了一些建议。6 月 9 日,我应邀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与原董事长李宗樵(民品事业部主任)、民品事业部副主任尹晓峰,就公司“高洁净钢”
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规划进行了座谈。参加公司 2016 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回答投资者的提问,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平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另外,密切关注电视、报
纸和网络等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并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动向。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7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 2017 年度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7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
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等相关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并结合自己企业管理、行业知识方面的专业优势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3、认真参与 2017 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
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关注了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并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
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
    2017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未发生变动,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17年度,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业务资产调整、财务预算、以部分自有资产担保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持续关注
公司所处行业的政策、市场动态,并与管理层就行业动态、公司的发展规划进行交流和
沟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2017 年度,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
在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基本相符合。另外,我会同其他委员,
依据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考核人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
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
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中国特钢企业协会
    电话:13901068465
    邮箱:whs8465@126.com
    以上是本人对 2017 年度工作的简要汇报。2018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
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提高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希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地发展,以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怀世
                                                           2018 年 3 月 30 日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
在 2017 年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规则所赋予独立
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其
中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5 次。2017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
认真审阅,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表决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17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6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份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在兵器装
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专门到公司,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平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工
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7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 2017 年度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7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
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等相关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掌
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结合自己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3、认真参与 2017 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
项的汇报,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
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度,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
切实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勤勉履行职
责,不断加强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工作。我同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2017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未发生变动,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7 年度,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
在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基本相符合。另外,我会同其他委员,
依据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考核人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
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
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电话:13910157763
    邮箱:wlfj2004@126.com
    2018 年,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谨慎、勤勉、忠实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
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深入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为提高
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发展,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琳
                                                              2018 年 3 月 30 日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金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度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现将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
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其
中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5 次,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度,本人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表决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17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6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份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在兵器装
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时刻
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并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动向。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7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 2017 年度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7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
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等相关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掌
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结合自己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3、认真参与 2017 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
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关注了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并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
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7 年度,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同其他委员,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基本相符合。另外,我会同其他委员,
依据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考核人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
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
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7 年度,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切实关注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勤勉履行职责,不断
加强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工作。我同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度
报告、2017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电话:15010403911
    邮箱:chanjeanpol@126.com
    以上是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
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新的一年,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提供更多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金坡
                                                               2018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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