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9时 |
结束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12时 |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东方碳素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7日9:00-18:00
(三)登记地点:
东方碳素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广义 电话:0375-2526789 传真:0375-2535399 地址: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编:467045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3月29日
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