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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三环”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中科三环拟以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科三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356 号” 《关于核准北京中
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科三环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每股 24.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74.5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8,325.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到位,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 0036 号”《验资报告》。
       中科三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中科三环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以及《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中科三环
主营业务稀土永磁材料产能扩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量
          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
   1                                        25,079.00        23,325.50
          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
          天津风力发电、节能家电用高性能
   2                                        22,749.00        15,000.00
          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
   3                                        20,013.00        20,000.00
          料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67,841.00        58,325.50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以“北
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暂时闲置的
8,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
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宁
达”)以暂时闲置的 4,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已将北京项目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3 月 7 日宁波
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三、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最
大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意以下事项:“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
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 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
—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公司和科宁达将及时归还到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
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和科宁达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
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公司字〔2012〕44 号)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只需董事会审批即可。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
额的 5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 12 个月,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
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7,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闲
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
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中科三环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民生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中科三环以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中科三
环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现已归还,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没有使用募集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兹同意中科三环以闲置的 7,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施卫东                           廖陆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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