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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
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的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 3 名董事组成,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董事,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
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辉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公司审计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是:
    1、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分别就公司提交的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
进行审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
在会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形成决议,同意
提请董事会审议。
    3、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形成决议,
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4、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并形成决议,同意
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2016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
告、2016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职能,积极履行其
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职,为 2016 年度的年报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开展了以下几个步骤: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6 年
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财务部对公司本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初
稿后,形成了如下意见:
    (1)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本公司年度经营
状况;
    (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复审。
    3、明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的工作时间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
于 2017 年 1 月 22 日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 2016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控制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人员的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本年度审计重
点事宜。
    4、督促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1 月 29 日进驻公
司审计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时和事务所沟通,要求其按照审计计划
认真、严谨、按期完成本次审计工作。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并于 2017 年 2 月 12 日与主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形成了如下意见:
    (1)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2)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控制度运行良好,无重大、重要缺陷的发生;
    (4)决定同意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
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提供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
公正,能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
评价。
    (三)对聘请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指导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服务工作情况感到满意,
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完成本公司 2016 年度的年审
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内审部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
对内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审部工
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纰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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