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渤海活塞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9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次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变更了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
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并将修改
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科目,
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
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
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在利润表中新增
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同时,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
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
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