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8-02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杭州
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3 月 18 日在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巍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和举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
网站(www.cninfo.com.cn);《2017 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在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665,586,760.97 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30.39%;实现利润总额 704,435,365.44 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7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4,174,514.36 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73.44%;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208,207.45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其
涉及的事项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数据: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574,174,514.36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
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17 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10,105,102.71 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62,115.37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2017 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29,425,549.23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
积为 3,827,857,249.71 元。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
东回报规划》制度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讨论决定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按 2017 年年末总
股本 84,084.444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8,859,111.1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的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关于现金分
红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适应公司本行业特点和经营运作的
实际情况,公司内控控制目标明确,能够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
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相关
人员,确保对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实施有效监督,为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提供了必要的内部环境。
3、公司《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事实,
明确阐述了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所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公司的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内部控制流程运行规范有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
议。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
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