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有关文件的
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适应公司本行业特点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
控控制目标明确,能够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相关人员,确保对公司
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实施有效监督,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提供了必要
的内部环境。
3、公司《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事实,明确阐述了重点关
注的风险领域所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内部
控制流程运行规范有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内控体系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董事会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