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条款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条款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好利来(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好利来(中国)
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 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
制,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 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
1 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应 第六条 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对外
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 投资(关联交易除外)事项达到下列标
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法
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披露: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2 3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 以上;
计算数据;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二)对外投资的标的(如股权)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入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万元;
计营业收入的 50%的,且绝对金额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超过五千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三)对外投资的标的(如股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净利润的 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五百万元; 10%以上,且占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四)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 元;
承担债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且绝对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额超过五千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五)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超过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润的 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 绝对值计算。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对外
投资(关联交易除外)事项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3 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占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绝对值计算。
对于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
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
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
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
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
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
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修订第一条、第六条,添加上述第七条,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内容不变,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