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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条款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条款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好利来(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好利来(中国)
       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   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
       制,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 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
 1     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应        第六条 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对外
       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 投资(关联交易除外)事项达到下列标
       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法
       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披露: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2     3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 以上;
       计算数据;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二)对外投资的标的(如股权)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入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万元;
       计营业收入的 50%的,且绝对金额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超过五千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三)对外投资的标的(如股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净利润的 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五百万元;                         10%以上,且占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四)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 元;
    承担债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且绝对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额超过五千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五)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超过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润的 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     绝对值计算。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对外
                                       投资(关联交易除外)事项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3                                      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占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绝对值计算。
                                        对于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
                                    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
                                    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
                                    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
                                    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
                                    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
                                    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修订第一条、第六条,添加上述第七条,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内容不变,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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