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7 日以电邮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第九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09 年4 月 16 日在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 名,实到监事 4 名,监事谢志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委托监事高望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监事会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监事和监事候选人为高望生、谢志敏、刘小红、刘明宇、邹小华。其中,高望生先生、谢志敏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即当选,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及监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武汉塑料(000665)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聘请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向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向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 年 4 月 20 日
后附监事及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 股东推荐监事候选人 3 名
刘小红女士,1970 年出生,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辽河石油勘探局物资公司财务科,现任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刘小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武汉塑料(000665)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刘明宇女士:1985 年出生,共产党员,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持有剑桥高级商务英语证书,现任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管。刘明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武汉塑料(000665)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邹小华先生: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武汉理工大学财务处核算主管、平安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总部主管、长江证券公司投行总部、债券总部高级经理,现任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邹小华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武汉塑料(000665)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监事2 名
高望生先生:1954 年出生,大专文化,政工师,曾任武汉市二轻局纪委副书记,武汉电扇厂党委书记,武汉市家具工业公司党委第一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工会主席。高望生先生未持有武汉塑料(000665)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谢志敏先生:1962 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亚光模塑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付总经理,武汉捷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武汉兰光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武汉神龙汽车塑胶件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志敏先生未持有武汉塑料
(000665)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