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公司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旨在培育优质项目,加快公司发 展步伐。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 二、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 平先生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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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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