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同意的说明
近日我们收到贵公司将提交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我们听取了公司对该项议案的情况介绍,查看了相关资料和文
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公司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旨在培育优质项目,加快公司发
展步伐。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
二、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与本公
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本次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属于
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
先生、厉宝平先生应予以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