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会
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
人和主持人为公司监事长。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及批准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及批准了《2017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
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 审议及批准了《2017 年监事会报告》
1、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勤勉尽责,监事会按照规定召开会议,并对定期报告等
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召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公司高管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3、公司财务情况
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公司内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所有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
通过持续完善确保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达成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 审议及批准了《2017 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四) 审议及批准了《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五) 审议及批准了《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所有业务
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通过持续完善确保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会计
师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该议案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六) 审议及批准了《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会计师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编制。
保荐人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七) 审议及批准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八) 审议及批准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