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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栖霞建设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251 号)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签署日期:2018 年 3 月 27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公
投集团”)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
券基础发行规模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56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2、本次公司债券设置投资者保护条款,包括交叉违约保护条款、事先约束
条款和控制权变更条款,请投资者审阅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
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之“七、投资者保护条款”。如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
发行人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任一条款,将会及时通知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及
全体持有人,按照约定时限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由持有人会议表决是否启动
投资者保护机制。
    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行面值不超过 150,000 万元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上市前,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84,117.89 万元、
573,664.03 万元、289,586.58 万元和 140,091.61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239.79 万
元、17,647.06 万元、17,974.12 万元和 7,743.56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较大,主要系受房地产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发行人结转的
房地产项目收入和成本也有一定波动。现有在建及储备项目是发行人未来业绩增
长的基础,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行人经营销售策略不当,可能会面
临因销售不畅导致收入和利润下滑的风险。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 13,134.33 万元(取自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5、本次债券由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
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
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
    9、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5.9%-6.9%。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将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
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
(T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
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次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
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
中“(六)配售”。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
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发行完成后,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南京栖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
资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8 年 3 月 28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
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
注。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栖 霞建设、发行
                         指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人、公司、本公司
     栖霞集团、控股股
                         指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
     栖霞国资、实际控
                         指      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制人、担保人
     无锡卓辰            指      无锡卓辰置业有限公司
     中城栖霞            指      南京中城栖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南
     栖霞物业            指
                                 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
     建材实业公司        指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科技发展公司        指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汇锦小贷            指      南京市栖霞区汇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东方公司            指      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栖霞            指      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
     仙林公司            指      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
     苏州栖霞            指      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锡山            指      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卓辰            指      南京卓辰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卓辰公司        指      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
     迈燕公司            指      南京迈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卓辰           指   海南卓辰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枫庭           指   苏州枫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
   棕榈股份           指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           指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
   本次债券           指
                           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
   本期债券           指
                           不超过 5 亿元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
   募集说明书         指   制作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
                           制作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
                           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债券发行
   发行公告           指   而制作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平安证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债券受托管理人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
     承销团             指
                             构的总称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下各期
     债 券受托管理协         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南京栖霞建设股
                        指
议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协议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
     债 券持有人会议         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指
规则                         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 国证券登记公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新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世纪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9 月
报告期
   近三年、最近三年     指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
   交易日               指
                               节假日和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法定节假日           指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我国、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一、本次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
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
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6、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
股东优先配售。
    11、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4 月 2 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事务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
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 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4 月 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4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23 年 4 月 1 日。
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 日。
    1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
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
    1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
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
付日 2021 年 4 月 2 日一起支付。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2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3、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债券上市及转让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或
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
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若实际发行时间
晚于借款到期日,发行人会根据需求调整实际偿还借款。
    2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之前开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与募集资金
监管行签订《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负责人:翟宇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308 号
   联系人:陆正萍
   联系电话:025-83580150
   传真:025-83580111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负责人:喻国安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67 号
   联系人:邱佳韡
   联系电话:13813940479
   传真:025-52855797
   28、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8 年 3 月 28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8 年 3 月 29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8 年 3 月 30 日)   网下发行开始日
     T 日~T+1 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 2018 年 4 月 2 日 16:00 之前将认购
  2018 年 4 月 2 日)    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8 年 4 月 3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
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5.9%-6.9%。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
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簿记建档申购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T-1日),参与申购的机构投
资者必须在2018年3月29日(T-1日)14:00-16:00将《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网下申购申请表》,并
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申购利率,询价利率可不
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
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
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
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3 月 29 日(T-1 日)14:00-16:00
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处。
     联 系 人 : 聂 磊 、 孙 达 飞 ; 联 系 电 话 : 010-56800348 ; 传 真 :
010-66010256/66018703/66010359/66011759 。( 如 无 法 传 真 , 可 发 送 邮 件 至
sundafei582@pingan.com.cn)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
次 债 券 最 终 的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 ( T 日 )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
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每个机构投资者
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
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3月30日(T日)、2018年4
月2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8年3月2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
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
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长期
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4月2
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
资者全称和“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
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8年4月2日(T+1
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
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01452381600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08005
   开户行联系人:宫福博(18929366068)曹伟伟(18665933850)
   银行查询电话:0755-22168124、0755-22168116(柜台)
   银行传真:0755-82081788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劲松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251 号
   联系人:王海刚
   联系电话:025-85632121
   传真:025-85502482
(二)担保人: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维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356 号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25-85302741
   传真:025-85308484
(三)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项目负责人:王银龙、程曾汉
   联系人:韩宏权、孙逸
   联系电话:021-38630697
   传真:021-33830385
 (四)分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2 号中国人寿广场 B 座 7 层
   联系人:郑昊
联系电话:021-23153826
传真:021-23153509
(五)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凡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532-2 号金蝶科技园 D 栋 5 层
联系人:万巍
联系电话:025-83317975
传真:025-83329335
(六)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住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人:束哲民
联系电话:025-88035908
传真:025-85288258
(七)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1-80103567
传真:021-51019030
(八)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负责人:翟宇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308 号
联系人:陆正萍
联系电话:025-83580150
传真:025-83580111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负责人:喻国安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67 号
联系人:邱佳韡
联系电话:13813940479
传真:025-52855797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孙治山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总经理: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品种一询价利率区间为 5.9%-6.9%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3月29日(T-1)14:00-16:00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申购传真:010-66010256/66018703/66010359/66011759;
咨询电话:010-56800348
联系人:聂磊、孙达飞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
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
管理人按照网下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
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
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
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
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
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
“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
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
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
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
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T-1 日)
14:00-16:00 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
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
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
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
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
(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
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
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6010256/66018703/66010359/66011759;
咨询电话:010-56800348;联系人:聂磊、孙达飞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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