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期限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向控股股东借款用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所需,同时也为降低财务融资成本,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向控股股东累计借款 75000 万元。
一、交易概述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
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企业”)借外债跨
境人民币 13,000 万元,借款期限暂定五年,借款利率按当年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
款利率下浮 5%执行,还款方式为从第一笔借款起算的第五年开始每月归还 1,000 万
元左右的本金,直至全部还清,结息方式为每季结清(公司应于季度结束后的次月
支付上季利息)。该笔借款经嘉善县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 (业务编号:
45330421201309104839),还款期限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
因公司业务的发展所需,同时也为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晋正企业申请
延长还款期限至 2020 年底,为继续支持公司的发展,晋正企业同意延长还款期限至
2020 年底,其他所有条款按原合同执行。
晋正企业持有公司 327,755,2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5%。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公司向晋正企业累计借款金额 7.5 亿元,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晋正企业持有本公司 41.35%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6,0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蔡林玉华
经营范围:国际商务
晋正企业目前股权结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晋正企业经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2.47 亿元,所有者
权益 28.67 亿元,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2036 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晋正企业申请延长还款期限至 2020 年底,其他所有条款按原合同执
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本公司的融资压力及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
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向控股股东借款期限的关联交易议案》。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
蔡永龙先生、蔡林玉华女士、蔡晋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均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方式以及利
率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方式以及
利率符合市场规则。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借外债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规定,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同
意该项关联交易。
综上,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先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出具如下意见:同意公司向晋正企业延长还款期限至
2020 年底,其他所有条款按原合同执行。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晋正企业累计借款余额 75000 万元,其中 13000 万
于 2018 年 9 月到期。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