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7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
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
下:
(一)2017年2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就2016年年报审计前期工作进行沟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草案),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2017年3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三)2017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会议,组织
安排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审计机构成员就2016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工
作进行沟通交流。
1、审计师对2016年度审计工作、审计重点和内容进行充分阐述,并与与会人员
就2016年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明确了2017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2017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二次会议,组织
安排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审计机构成员就公司半年度报告进行沟通交流。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
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较高,
能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
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我们积极听取了各方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
宜,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成本,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
职责。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沈凯军、孙玲玲、蔡晋彰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