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力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8]01470015 号
目   录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           字[2018]01470015 号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大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   瑞
                                        2018 年 3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