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力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有关事项
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慎查验,对公司截止2017年12
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
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和监督,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当期
和累计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
    我们查阅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拟受让方宁
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上述方案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公
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向我们做了充分
的说明,我们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
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
意 2016 年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关于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我
们认为本次核销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等规定,同
意对固原盐化工项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予以核销。
    六、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自我评价报告内容,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并与
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有序开展以完
善内部控制为重点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
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合规、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
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
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
了内部控制的情况。
    七、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近年来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同签订、履行
情况,听取了管理层专项报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
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国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核实了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以及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发生存款业务,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
们发表如下意见:
    1.国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
                               -3-
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2.未发现国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
国电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3.公司在国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等同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
利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关于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制度和交易内容,发表以
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
作流程、审批流程。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
有资金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
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开展 PVC 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操作
过程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在开展 PVC 套期保值业务中,通过加强内
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
险是可以控制的。
                              -4-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耀忠           张惠宁           王宁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5-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