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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
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
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
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
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采用该准则未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有
所变化,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列入
“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列报金额
6,975,820.78 元。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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