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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2.4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18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2.4 亿元(含本
数)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授信额度以公
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
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
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4 亿元,并申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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