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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 10: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维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2.4 亿元(含本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综合授
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
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详见《2017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与 2017 年一致,暂不做调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和津贴;公司的监事以及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
考核结果确定;公司根据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确认为每年 4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 2018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
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续聘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7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18-016)、《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
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
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
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巨潮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巨潮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
资者的回报,《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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