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铁 高 新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24 号《关于核准中
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 公 司 ”) 获 准 向 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516,351,118 股新股募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
资金。
公司实际已经向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78,548,89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5.85 元/股,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 5,999,999,985.75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90,000,000.00 元后,
公司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09,999,985.75 元,截
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止,上述资金已到账;其中,计入股本 378,548,895
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德师
报(验)字(17)第 0017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7 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4.51 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7 年 7 月 8 日公告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2)。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57,894,040.77 元 , 其 中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人 民 币
2,457,894,040.77 元 ,使用闲 置募集 资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人 民币
1,500,000,000.00 元 ,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计 人 民 币
2,013,752,984.77 元 ( 其 中 包 含 募 集 资 金 产 生 的 利 息 收 入 人 民 币
61,647,039.7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修
订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 年 1 月修订)》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
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
放于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及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 2017 年 4 月
18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铁
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宝桥”)、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工程装备”)、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科工”)
之全资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内
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其中:利息收
入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228469 63,134.92 1,234.92
限公司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
28900094110609 52,826.72 1,326.72
限公司 行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
20000001562100015603604 78,511.09 1,953.45
限公司 支行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长安街支
028900094110811 4,804.88 1,642.10
限公司 行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宝鸡东四路支
61050162690800000061 980.60 2.06
司 行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经济开发
41050178390809999999 715.01 4.84
限公司 区支行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 中国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
281784073098 336.52 0.54
限公司 区分行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 中国银行武汉东湖风景区支
557371879692 65.56 0.07
司 行
合计 201,375.30 6,164.7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实施了上述补流计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使用期限均未
超过 12 个月。
(三)其他情况
2017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中铁”)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割,并签订《资产交
割协议》,其中置入资产为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宝桥、中铁科工
及工程装备的 100%股权,置出资产为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铁二局有限”) 100%的股权。根据《资产交割协议》约定,自交割日
起,置入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本公司,同时置出资产的所
有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中国中铁。
2017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接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
定书》((2017)闽 02 执 129 号),由于重组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铁二局”)诉讼事项,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
户号 321230100100228469)划扣诉讼纠纷款人民币 19,066,045.90 元。
本次法院划扣款项涉及的诉讼事项为厦门汇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2 月诉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前身)建设施工合同纠
纷一案,不涉及任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省厦门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2 月 4 日作出(2015)闽民终字第 2291 号民事判决,判决中铁二
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向厦门汇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14,727,573.56 元,以及以此为
基数,自厦门汇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起诉之日
2013 年 2 月 28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对于该判决,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
院第三巡回法庭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17)最高法民申
2440 号。该判决涉及的诉讼纠纷款项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从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的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划扣,将依据判决支付于厦门汇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上述判决所涉诉讼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在重组交割前发
生的诉讼,根据本公司与中国中铁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资产交割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不承担该诉
讼导致的相关责任,中铁二局有限就公司被划扣款项及时进行了返还。本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铁二局有限向本公司该募集资金账户归还
的 19,066,898.58 元(含利息 852.68 元),该募集资金账户被法院划扣的
款项已补足。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
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出具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和审核报告》,德勤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2012]44
号及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
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
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1,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5,80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5,801.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承 截至本年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本年末 截至本年末 截至本年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
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 研发项目 项目,含 56,000.00 56,000.00 不适用 21,624.62 21,624.62 (34,375.38) 末投资进 2019 年 6 月 现的效益 到预计 性是否发
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 否
部分变 41,000.00
总额 41,000.00
额 不适用
承诺投入 20,753.83 20,753.83
金额 (20,246.17)
额与承诺投 50.62
度(%) 年
2018日期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效益 否
生重大变
TBM 私有云研发项目 否 30,000.00 30,000.00 不适用 1,720.39 1,720.39 (28,279.61) 5.73 2019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更 (1) 金额 (2) 入 (4)=(2)/( 化
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55,000.00 55,000.00 不适用 18,277.16 18,277.16 (36,722.84) 33.23 201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额的差额 1)
城轨交通产业园升级建设项目 否 42,000.00 42,000.00 不适用 4,279.61 4,279.61 (37,720.39) 10.19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2)-(1)
中铁新型高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 否 29,000.00 29,000.00 不适用 968.21 968.21 (28,031.79) 3.34 2019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铁路建设施工装备及特种起重运输机械制造基地项 否 30,000.00 30,000.00 不适用 1,286.99 1,286.99 (28,713.01) 4.29 2019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钢梁架设技术及施工装备研制项目 否 20,000.00 20,000.00 不适用 - - (20,0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高端智能养老器械及通用机械制造基地改造升级项 否 20,000.00 20,000.00 不适用 - - (20,0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科技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否 20,000.00 20,000.00 不适用 - - (20,0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海工产品开发和制造项目之年产升式移动平台 1 台 否 30,000.00 30,000.00 不适用 - - (30,0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8,000.00 38,000.00 不适用 41.36 41.36 (37,958.64) 0.1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不超过 180,000.0 不适用 176,837.23 176,837.23 (3,162.77) 98.2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不超过 591,000.0 不适用 245,789.40 245,789.40 (345,210.60 41.5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0 0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于 2017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4.51 亿元。自 2015 年 12 月 2 日至 2017 年 6 月 8 日止,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大直
径系列盾构/TBM 研发项目、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TBM 私有云研发项目、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城轨交通产业园升级建设项目、中铁新型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和铁路建设施工装备及特种起重运输机械制造基地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4.51 亿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7)第 E00171 号)。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总额 591,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5,80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5,801.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承 截至本年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本年末 截至本年末 截至本年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
项目,含 于承诺投资年 11 月诺投资总
2017 末 金额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金 末投资进 可使用状态 现的效益 到预计 性是否发
20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部分变 总额 额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额与承诺投
承诺投入 金额 度(%) 日期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效益 生重大变
日止,本公司使用
更 (1) 金额 (2) 入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使用期限均未超过 12 个月。 (4)=(2)/( 化
金额的差额 1)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3)=(2)-(1)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公司本年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人民币 201,375.3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投入人民币 195,210.60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 6,164.70 万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