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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认
真审阅本次董事会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
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5,2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7,800万
元,占公司净资产20.81%,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必要担保,且资金使用情况正常,
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通知》等相关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
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
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
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四、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经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能够
适应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工作需要。
    2、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五、关于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且薪酬安排系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总体薪酬水平及公司2017年度的
经营成果所做出的,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薪酬安排的议案。
    六、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
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
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同意公司关于2017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
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邱妘   蒋岳祥   郭站红
                                                      二 O 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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