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长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王振
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
王振华先生个人简历
王振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0 年生,硕士,
机械电子专业,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1 年入选“湖
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拥有的多项技术成果荣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项
和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项,获得国防发明专利 3 个,军委装备发展部惯
性专业组成员,中国电子学会导航分会副主任委员。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研
究室副主任、主任、所副总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职务,现为华中光电技术
研究所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振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华中光电技术研
究所外,王振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