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8 年工作报告
2008年,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
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履行职责
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8 年2 月2 日进行了换届,李选举、白有忠、郭晋龙三位
独立董事任期已满,我们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8 年,公司
董事会共召开了14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应参加董事会会议为13 次。我们除了
因公无法出席个别会议之外,基本上都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
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出席2008 年董事会会议的具
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应参加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郑学定 13 11 2 0
郭夏南 13 13 0 0
江平华 13 13 0 0
二、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是四个委员会的成
员,还分别是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的召集
人。2008 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共召开了4 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我司持有的湛江港股份公司的股权与湛江港集团公司股权置换的事
项》、《关于公司受让并控股经营湘潭市莲城大桥项目的事项》、《公司2007 年年2
度报告正文和摘要》、《公司200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07 年度财务决算》、
《公司2008 年度财务预算》、《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2007 年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关
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0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南方
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 年度会计师及支付其2007 年度报酬》、《2008 年
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08 年,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
共出具了6 次专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是:《关于聘任公司第四届经理层和董事会
秘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聘请孙伯海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08 年我们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郑学定 郭夏南 江平华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