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9 年4 月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 年4 月16 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监事王维柏先生、张永进先生、庞勇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王维柏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监事会 2008 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08 年财务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08 年利润分配方案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和变更会计政策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定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对以前年度及本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追溯调整,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没有发现操纵公司经营业绩的情形,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0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
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能够结合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不断进行修改完善;200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七、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 2008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
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08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上述第一、二、三、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