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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集团: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7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
股东利益为最高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
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 5:《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6:《2017 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议案 7:《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8:《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议的议案》;
    议案 9:《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
    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全
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 2:《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全
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3:《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
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
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并且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认
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工
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听取公司财务人员的汇报,同时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
行询问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
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2017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
交易协议的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
公正的原则;我们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
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上予以公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
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
关联方、任何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六)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积极地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工作,尽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
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
范了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发生短线交易公司股
票的行为。
    (八)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九)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
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
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没有
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
存款收益率,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
品,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
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2018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
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
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
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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