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
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所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
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
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任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
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井新
黄利群
郑友业
2018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