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 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
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
相关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为两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事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
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
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
事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
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
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
事项。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股东喀什东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
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陈五奎先生和董事李粉莉女士为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陈琛女士为陈五奎先生和李粉莉女士之
近亲属,因此董事陈五奎、李粉莉、陈琛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股东喀什东方申请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咨询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