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448,458,600股的0.012%,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448,278,600股。
2、公司本次回购原激励对象周超等3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000股,回购价格为5.211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人员将不再持有公
司限制性股票。
3、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网发布了《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对上述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17
年 4 月 1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司内部人员针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4、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调整如下: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518 名调整为 497
名,首次授予数量由 3600 万股调整为 3446 万股。同时董事会确定以 2017 年 5 月 23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4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4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5.26 元/股。
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了授予涉及的 49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44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19 日。
6、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肖永利、
孙维、王国伟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三人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310,000 股,回购价格为
5.2112 元/股。
7、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超、封红燕、钱靖已离职,根据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180,000 股,回购价格为 5.2112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激励对象离职: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周超、封红燕、钱靖
共计 3 人已离职,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3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
的条件,现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 3 名激励
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依据《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 5.2112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615,472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码
2017-080、081、082)。
3、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 [2018]2048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48,458,600 股变更为 1,448,278,600 股,
激励对象人数由 494 人调整为 491 人。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390,793,270 26.98% 180,000 390,613,270 26.97%
高管锁定股 356,643,270 24.62% 356,643,270 24.63%
股权激励限售股 34,150,000 2.36% 180,000 33,970,000 2.35%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57,665,330 73.02% 1,057,665,330 73.03%
三、总股本 1,448,458,600 100.00% 180,000 1,448,278,600 100.00%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