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为: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为 40 万
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 8 万元人民币(税后);
3、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
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职工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
监事长、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具体如下表:
职务 基本年薪 绩效工资
总经理 40 万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副总经理 30 万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董事会秘书 22 万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财务负责人 30 万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四、薪酬发放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董事、独立董事、监
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考评,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 3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子公司领取的,将不被纳入本次薪
酬方案范围内,按照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业绩提成规定发放。
4、基本年薪水平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状况、物价指数、同类别劳动力市场薪酬
水平等因素的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董事
会批准实施。
五、其它规定
1、本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除独立董事津贴单独说明外,上述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