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阅和审查,认为:
一、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
公平、公正、公开,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确认。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一飞 赵子夜 李林海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