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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筹划公司股份变动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因控股股东中国兵
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有重大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涉及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且可能
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原特钢,证券代码:002423)
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
划公司股份变动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公司股份变动的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0),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2017 年 11 月 23 日、2017 年 11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7 日、2017 年 12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公司股份变动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017-043、2017-044、2017-046、2017-050、2017-051、2017-056、2018-001)。
    经向控股股东核实,在公司控股权转让商谈的同时,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对公司而言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原特钢,证券代码:002423)
自 2018 年 1 月 9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4),并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2018-011)。
    由于公司无法在 2018 年 1 月 25 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3 个月之日)前披露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8 日、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并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不超过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于 2018 年 2 月 6 日、2018 年 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7、2018-020)、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
合理性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为配合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所持除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
外的其他资产及债权债务以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划转至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
司,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24)。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2018 年 3 月 12 日、2018 年 3 月 19 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031、
2018-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与相关各方
进行积极沟通、咨询、论证,并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仍在磋商中,交易各方正在积极履行各项审批/备案工作。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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