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深宝
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
见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深深宝 A、深深宝 B,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公司持有其 19.09%股权,以下简称“深
深宝”)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其 100%股权)持有的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为“本次深深宝重组”),公司认为本次深深宝
重组有利于增强深深宝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深深宝的盈利能力。公
司对本次深深宝重组事项原则性同意。
二、公司关于本次深深宝重组的相关承诺
(一)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与声明
公司承诺,自本次深深宝重组复牌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
公司不会减持深深宝股份,亦无减持深深宝股份的计划。
(二)关于涉及重组事项公司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
1、公司为本次深深宝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向参与本次深深宝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为本次深深宝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公司为本次深深宝重组向证券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深深宝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深深宝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深
深宝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公司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深深宝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公
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公司同意对本次深深宝重组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关于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与声明
1、公司最近 5 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或者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
止已满 36 个月。
3、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
重大失信行为。
4、公司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5、公司在本次深深宝重组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
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不存在不规范履行承诺、违背承诺或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四)关于避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承诺
1、截至承诺出具日,公司及关联人不存在违规占用深深宝及粮
食集团资金、资产的情形,公司及关联人不存在让深深宝及粮食集团
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2、本次深深宝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保证公司及关联人不以任
何方式违规占用深深宝的资金、资产,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深深宝为
公司及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不从事损害深深宝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
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深深宝和粮食集团及其控
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公司于本次深深宝重组前取得的深深宝股份,自本次深深宝
重组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2、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公司因深深宝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公司
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