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工程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唐联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财务总监,现直接持有公司15.71%股份;
陈立伟为公司股东、董事,现直接持有公司8.12%股份;
江伟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4.72%股份;
刘素华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36%股份;
曾健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20%股份。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唐联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财务总监,现直接持有公司15.71%股份;
陈立伟为公司股东、董事,现直接持有公司8.12%股份;
江伟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4.72%股份;
刘素华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36%股份;
曾健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20%股份。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唐联生等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案》,董事唐联生、董事陈立伟、董事江伟与上述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不得对该议案进行表决,需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不存在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方姓名/名称 | 住所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唐联生 |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青华东路108号12栋23号 | - | 是 |
陈立伟 |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青华东路108号12栋26号 | - | - |
江伟 |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石家蹍中路80号5栋1单元3号 | - | - |
刘素华 |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青华东路103号4栋附10号 | - | - |
曾健 |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青华东路103号附33号 | - | - |
(二)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唐联生(股东、董事、董事长、财务总监)、江伟(股东、总经理、董事)、陈立伟(股东、董事)、刘素华(股东、副总经理)、曾健(股东、副总经理)拟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申请开具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以下(含本数)的(信贷品种)分离式保函的业务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申请开具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以下(含本数)的(信贷品种)分离式保函提供担保,经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一致,唐联生、陈立伟、江伟、刘素华、曾健拟为公司上述业务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更好开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