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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4
债券代码:122190             债券简称:12 王府 02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项目情况
       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由关东古巷、山水书城、北方展艺中心等一期工程
和新建群力文化产业中心二期工程及改扩建工程共同组成。总建筑面积近 20 万平方
米,商业运营面积达 15 万平方米,该项目已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对外营业。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哈
尔滨群力文化广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玺鼎泰公司”)51%股权用于建设经营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购物中心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项目投资模式的议案》,同意调整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项目的投
资模式,股权收购价格变更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
       2016 年 1 月,公司完成玺鼎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玺鼎泰公司成为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玺鼎泰公司 51%股权,黑龙江省万泰房地产开发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地产”)持有玺鼎泰公司 49%股权。
    2016 年 9 月,玺鼎泰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40,000 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及项目开业运营,
期限 6 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20%(5.88%),以持有的玺鼎泰公司股权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同时为玺鼎泰公司还款提供流动性支持保证。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担保情况
    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即群力文化广场项目)尚处于开业后培育期,目
前部分工程建设款尚未支付完毕,后续根据经营调整还要进行部分装修改造,因此
作为该项目运营公司,玺鼎泰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
称“交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贷款期限 8
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15%(5.635%),用于支付工程建设款项、偿还前期向招商
银行申请的贷款以及支持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运营。本次贷款由本公司持有
的玺鼎泰公司 51%股权为玺鼎泰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万泰地产持有的玺鼎
泰公司 49%股权已质押给本公司,根据约定,待其质押到期后再质押给交通银行。
鉴于本公司持有的玺鼎泰公司 51%股权已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用于办理前期贷款事宜,待偿还招商银行贷款后,公司解除该部分股权质押,再质
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以一致赞成票通过
了关于为玺鼎泰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哈尔滨道里区上海街 7 号海上银座 B 座 19 层。
    3、法定代表人:杜宝祥
    4、注册资本:31,670 万元
    5、经营范围:商业投资;物业管理;商铺出租;社会经济咨询;房地产中介
服务;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服装。
    6、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玺鼎泰公司 51%股权,黑龙江省万泰
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玺鼎泰公司 49%股权。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玺鼎泰公司资产总额为 113,949.27 万元,负债总额
为 89,455.7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48,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1,455.70
万元,资产净额为 24,493.57 万元,营业收入为 2,177.58 万元,净利润为-5,243.11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由本公司持有的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提
供质押担保。
    2、出质人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质押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总金额:人民币 7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玺鼎泰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有助
于玺鼎泰公司以更低的贷款利率获得运营资金,有利于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
未来运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公司能够有效对玺鼎泰公司实施有效控制
和管理,能够防范资金和财务风险,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玺鼎泰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玺鼎泰公司以更低
的贷款利率获得运营资金,有利于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未来运营发展,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公司能够有效对玺鼎泰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能够防范资
金和财务风险,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1%,公司不
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玺鼎泰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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