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百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4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相关事项
   本次借款系为满足公司物流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整
体风险可控,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借款担保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
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顾琍琍            洪   波             陈珠明
                                                         2018 年 3 月 23 日
                                          -1-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