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 年4 月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13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5 名,实际出席董事15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邱亚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008 年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2008 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46,477,067.76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4,647,706.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376,805.11元,减去2007年度已分配利润32,000,000.00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2,206,166.09元。
公司拟以2008年末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分配8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4,206,166.09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进行确认的议案》;
关联董事邱亚夫、邱栋、孙卫婴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投票。
本公司200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交易金额为7,823.14万元,其中与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金额为 7,645.42 万元,与北京如意隆呢绒销售中心、济宁路嘉纳服装有限公司、济宁如意毛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所发生的销售金额合计为 177.72
万元。公司与关联方与济宁意祥商贸有限公司、济宁鲁意高新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发生采购交易金额为4,702.58万元。公司与如意科技发生的其它关联交易公司设备租赁收入为150
万元,租赁厂房支出为11.7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进行确认的议案》。公司2008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2008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议案》所确定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于关联交易的安排符合有偿使用、公平、市场化的原则,关联交易没有明显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通过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对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该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9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议案》;
关联董事邱亚夫、邱栋、孙卫婴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09 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议案》。公司2009 年拟与关联方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而言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 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为保证 2009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09年度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在原授信额度的基数上新增不超过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自银行授信之日起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贷款授信额度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业务种类 2008 年已授信额 2009 年授信额
1 交通银行股份公司济宁分行 融资 4,500 4,500
2 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分行 融资 35,000 40,000
3 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分行 融资 18,500 18,500
4 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分行 融资 13,000 13,000
5 中国银行济宁分行 融资 2,100 2,000
6 商业银行济宁共青团支行 融资 300 300
7 中信银行济宁分行 融资 2,000 2,000
8 民生银行青岛分行 融资 2,000 2,000
9 深发展银行济南分行 融资 2,000 2,000
10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 融资 5,000 5,000
11 农发行济宁分行 融资 5,000 5,000
12 青岛银行 融资 2,000 2,000
合计 91,400 96,300
(该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立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在征得该所同意后,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09年度审计机构。对于2009 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 2008 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人同意。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