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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日期:2009-04-16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鲁体改生字[1993]第370 号文批准,在公司前身山东济宁毛纺织厂股份制 
    试点的基础上,由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其所属之主要经营性 
    净资产出资,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12 月28 日在济宁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07 年末,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397 号文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 万股并上市。根 
    据2008 年4 月22 日召开的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司以总股本8000 万股为基数,向2008 年5 月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送3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7 股。送股和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16,000 万股。 
    公司经营范围为::纺织品、服装、纺织机械及配件、纺织原料及辅料等相关产 
    品的生产、销售;批准范围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国内销售业务等。 
    公司的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东路96 号 
    法定代表人:邱亚夫。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的: 
    1、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 
    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 
    范(试行)》,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 
    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3、内部会计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 
    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 
    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 
    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会计控制遵循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会计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 
    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环境 
    (一)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规范法人治理和管理出 
    效益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为实施内部控制 
    制度提供了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图如下: 
    30%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技 
    术 
    开 
    发 
    部 
    质 
    量 
    控 
    制 
    部 
    供 
    应 
    业 
    务 
    部 
    设 
    备 
    管 
    理 
    部 
    生 
    产 
    设 
    备 
    部 
    财 
    务 
    部 
    审 
    计 
    业 
    务 
    部 
    证 
    券 
    投 
    资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经 
    贸 
    发 
    展 
    部 
    动 
    力 
    分 
    公 
    司 
    条 
    染 
    分 
    厂 
    纺 
    纱 
    分 
    厂 
    织 
    布 
    分 
    厂 
    染 
    整 
    分 
    厂 
    毛 
    条 
    分 
    厂 
    上 
    海 
    华 
    如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确定了合适的组织单位形式和性质, 
    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 
    衡机制。公司由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备一定的学历和管理经验,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公司已成 
    立审计部,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稽核,保证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事政策与实际运作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 
    度,并聘用合适数量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三)管理控制的方法 
    为对授权实施情况进行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建立了经济责任考核 
    分配制度,以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 
    四、内部控制制度 
    (一)公司法人治理方面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合适的决策机制。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股东大 
    会每年召开一次,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由十五名董 
    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五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 
    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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