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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嘉泽新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许可[2017]1099 号)核准,嘉泽新能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93,712,3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4,077,549.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280,471.69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797,077.97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出具
了 XYZH/2017YCA104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8,174,528.31
元,置换前期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93,147,894.00 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益额为 151,944.62 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77,626,600.2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
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的存储、运用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17 年 7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银行银川市兴庆区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8 月,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                开户行                 账户         余额(元)
宁夏国博     中国银行银川市兴庆支行营业部   106044048586     77,413,975.51
嘉泽新能     中国银行银川市兴庆支行营业部   106043786228         212,624.77
合计                                                         77,626,600.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元)                     198,797,077.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元)                     121,322,422.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元)                     121,322,422.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元)   (元)(1)    额(元)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元)(2)              态日期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宁夏同心风电场
国博新能源有限
                      否     198,797,077.97    198,797,077.97   121,322,422.31 121,322,422.31   61.03                            否       否
公 司 二 期 风 电
300MW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                                                                                       -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目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国博同心风电场二期 300MW 工程(第四风电场),已投入 87,172.64 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完工程度为 73%,尚未达到产生效益的程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项目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3,147,894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在进行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用途未变更,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同心风
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风电 300MW 项目的自筹资金 93,147,894.00 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XYZH/2017YCA10422),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
了核验和确认。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金额 93,147,894.00 元。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
将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嘉泽新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
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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