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3 月 21 日,各主要媒体播发了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决定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
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除此以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
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3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二)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
事项。
(三)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不存在关于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3 月 21 日,各主要媒体播发了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
案》,决定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
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除以上事项外,中央电视台不存在关于公司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有关信息以指定
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